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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思琪是被文艺病毁掉的吗?
前者是最近在综艺《乘风破浪》里热度正盛的刘恋,身上还有着奥美创意总监、北大学霸、乐队主唱等多重标签。
后者则是小说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的主人公。
这本小说的题材敏感。热爱文学的13岁少女房思琪,被语文老师李国华打着文学的幌子,进行长期诱奸,她不得不说服自己爱上了老师,以完成内心的“自救”,但最终依旧无力地走向崩溃。
书本以外,作者林奕含的经历也因为与故事相似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。人们常常把房思琪和林奕含混为一谈,为她们的经历感到惋惜与悲痛。
这本书也因为涉及到性教育、师生关系、性侵、家暴等多重话题,一直有着大量的关注。
这次讨论的起因则是疑似刘恋几年前,在豆瓣上发布的一条关于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的三星书评。
评论是这样写的,
“看了这个我只能建议:不要在心智未成熟前过早接触过多文学作品或另类音乐。否则会因为文学滤镜而沉浸于对苦难的自我献祭。毁掉房的两个原凶,一个是老师,另一个是自己的文艺病。”
有人觉得这是理性的表态,也有人觉得她弱化了苦难带来的伤害,质疑她是无法共情的人。
其中有些争议是值得讨论的。
01,房思琪有没有“文艺病”?
实际上,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商榷,到底该怎样来定义“文艺病”呢?
这本来就是一个没有得到过明确解释的概念,大多数人将其视作矫情与无病呻吟的代名词。
因此,有读者认为用“文艺病”来概括房的悲剧过于傲慢,也过于轻描淡写。
他们觉得文学仅仅是房思琪在内心挣扎、走投无路时,用来保护自己的最后手段。
如果仅仅因为她喜欢文学,就把她经历过的痛苦的一部分怪罪于她自己,那么是不合时宜的。
他们虽然承认很多天性敏感的人在阅读过多书籍后,会变得更加细腻,更加情感丰富,但这并不是一件坏事,也不能消解生活中的苦难。
因为老师带来的不幸是真实存在的,不会因为她对文学的热爱与否而发生转移。
不过结合刘恋的书评来看,她提到“不要在心智未成熟前过早接触过多文学作品或另类音乐,因为文学滤镜而沉浸于对苦难的自我献祭”,似乎是对“文艺病”的另一种解释,更像是现象,而不是症状。
以前人们也会说,“少不读水浒,老不读三国”,其实是差不多的道理。
因为文学确实有它的蛊惑作用。尤其在想法还没有定型的时候,个人的思想和情绪都很容易受到阅读作品的影响,对性格和处事方式造成影响。
共情与矫情不过是一枚硬币的两面,没有对错。
很多人因此觉得“文艺病”的评价是理性的,承认文学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房思琪的痛苦与苦难,因为她对老师最初的孺慕就源于对文学的热爱。
在两个人的相处过程中,老师也不断利用文学与典故,去欺骗一个热爱文学的少女。
房思琪强调过不能只是喜欢老师,而是要爱老师。
正是因为她不断地用文学的眼光去美化自己和老师之间的关系,才会导致自己越陷越深,最终在虚幻的泡泡被戳破时更加痛苦,难以接受。
文学成为了遮羞布,让人不能直视现实中真正造成痛苦的那些源头。
林奕含本人曾经说,这个故事最让她痛苦的是,
“一个真正相信中文的人,他怎么可以背叛这个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语境?他为什么可以背叛这个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传统?”
这也是她笔下角色房思琪的痛苦所在。
一个热爱、信仰文学的年轻女孩,难以接受她曾注视过的文人,在脱离了美的语言和修辞以外,退化为狼狈、肮脏的的俗人,甚至烂人。
结果,“她恍然觉得不是学文学的人,而是文学辜负了她们。”
这种表现不一定能用“文艺病”来定义,却的确与她对文学的认知与期待有关。
造成房思琪悲剧的源头当然是老师,这点无可辩驳。
而其他因素带来的微小而具体的压力与重量,同样不该被忽视。
02,刘恋有没有“同理心”?
在读者们忙于解构房思琪与“文艺病”的关联时,也有一部分人把争论发散到了更高的高度,认为会写出这种书评的人“毫无同理心”。
在他们眼中,这段书评充满了高高在上的俯视感,是一个生活顺遂、家庭幸福的人因为无法想象他人痛苦而发表的轻描淡写的傲慢言论。
有人觉得自己读出了其中的潜台词,是在指责受害者没能及时从痛苦中抽身,是在规劝受害者放弃自己的权利(这里指阅读文学)从而避免被伤害,是在嘲讽受害者的脆弱与敏感。
也有人提到,即便作者也提到过文学会美化犯罪,但那只是受害者的自我检讨,当别人以这样的口吻讲述同一观点时,则意味着共情能力的缺乏。
所以不断有人给刘恋打上冷漠的标签,觉得她没有人性,无法与人共情,更无法与女性共情。
更有网友由此直接对所有简体中文读者开炮,认为简中环境没有严肃议题生存的土壤,所以读者们都不懂得尊重他人的苦难。
甚至借此控诉,正是因为这样没同理心没共情能力的人太多,才导致现实世界如此丑恶。
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,同一句话在不同读者看来也有着不同的深意。
于是,出现相反的声音也不让人意外。
不是所有人都从中感受到到所谓的高高在上,也有人觉得很正常,只是简单的就事论事,不必发散。
有人认为她没有忽略老师造成的伤害,也不是在否认受害者的痛苦,也没有指责其不积极自救的意思,只是纯粹地认为文学的确给人带来二次伤害。
而且认为她提醒了这些受害者应该在受到伤害后进行心理自救,比一味的同情更有意义。
在他们看来,这段内容仅仅是提供了另一种解读的角度,更着重于悲剧已经发生后房思琪越滑越深的自救方式。
还有人觉得,短短几句话无法把一个人的态度全部展现完全,没有提到的内容并不是被无视了。
单单通过这么一百来个字,就来肆意鉴定评价者,并不是什么值得支持的事情。
无论支持反对,其实都是读者对原评价进行阅读理解后的结果,并不一定代表评价者真实的想法。
以前有人开玩笑说,现在写一句话要备注十个括号,强调自己并没有多余的意思,也证实了频繁的阅读理解已经成为网络环境中的某种常态。
伴随着对文字的多次解构,字句根据需要被揉捏成不同的形状。
另一方面,抛开作者本人的经历不提,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本质依旧是小说,是文学作品。
既然如此,它就不该排斥得到正常的文艺评价,这与“是否能共情”、“是否有同理心”无关。
人人都应该有评价的自由,你可以反驳这种评价,但并不应该由此去攻击发出评价的人。
03,林奕含和房思琪该不该被混为一谈?
在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出版后不久,林奕含选择告别这个世界。
随后,林奕含的父母公开声明,林奕含的痛苦源于曾发生在她身上的诱奸,并指出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一书,是林奕含本人的真实记录和心理描写。
小说扉页标注着“改编自真人真事”,似乎也为这段声明提供了验证。
在很多读者眼中,林奕含就是房思琪,房思琪就是林奕含,她们被混为一谈了。
结合很多被报道的内容,以及林奕含公开发布的言论,她们之间的确存在着很多共性。
两人都是家教优良、热爱文学、有自尊心的优秀女孩,通过补习班与“老师”相识,保持着一段不健康的亲密关系,并为此饱受痛苦与煎熬。
但有些差异的确存在。
被认为是小说中老师李国华原型的陈国星,将自己与林奕含的关系定义为婚外情,并指出在他们确认关系时,对方已满18岁,已经被抑郁症所困扰。
林奕含父母则坚持,林奕含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与陈国星发生性关系的,当时林奕含17岁未成年。
无论哪一种说法,都与房思琪的经历有所出入,——小说里结识老师时,房思琪才13岁。
另外,对陈国星的指控也没有被确认,当地检察署调查后认定,“无具体犯罪事证,为不起诉处分。”
这当然不能作为陈国星并没有犯罪事实的铁证,毕竟超过时限的性犯罪是非常难以取证的。
而且在师生关系中,年长的老师本身就很容易通过地位上的不平等,对年轻的学生进行劝诱与压迫。
尽管两者的痛苦可能是一脉相承的,是对自我的厌弃,或者是对老师的憎恶,甚至是对文学的怀疑,但两者依旧都是独立的个体。
她们共享着受害者这个共同的身份,读者们却不该将真实人物与小说角色完全对等。
房思琪不是林奕含,林奕含也不是房思琪。
林奕含笔下的房思琪,幻想自己爱上了老师来美化这种受到的伤害;而现实中的林奕含写下这个故事时,何尝不是在用文学进行加工呢?
所以她才会说,“这是一个关于'女孩子爱上了诱奸犯'的故事,它里面是有一个爱字的。”
归根结底,这是小说,不是自传。
真实人物永远有着比小说角色更矛盾、更复杂、更纠缠的情感。
她可能没有那么完美,没有那么无私,但不影响她透过这个故事想向外界表达的、警示的。
因而,不必把人物与作者混为一谈;不必把对房思琪的评价,视作对林奕含本人的评价。
更不必把对书的批评,上升为对作者的批评;把对作者的喜爱,等同于书籍的文学价值。
去阅读,去讨论,去表达,就好。
04,我们能不能接受不同的评价?
那么说到这里,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,我们究竟能不能接受与自己想法不同的观点?
毕竟人与人之间由于不同的家庭状态、不同的生长环境、不同的生活经历,对不同人事物产生不同的看法与关注点,这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世界上原本就不会有真正的感同身受。
如果只要看到与自己立场相左的观点,就去进行攻击与指责,是一种自负,也是一种自私。
面对苦难,我们不一定只能表达同情,表达愤怒,也可以去思考苦难的源头,去向内探究为什么。
坦白说,如果当我们阅读一本书、观看一部电影时,永远只能说出那些立场最为正确的评价,那这样的评价反而是没有意义的。
我一直觉得对文学作品的讨论,其实也可以被视作作品的一部分。
由一本书出发,人们往往能看到的不仅仅是作者想要讨论的主题,还有更多不同层次的感悟与思考,而且伴随着时代的变化,很可能被附着上不同的价值。
这也是文学作品存续的意义,——让人看到,让人思考,让人反省。
林奕含曾经说,“我要做的不是报道文学,我无意也无力去改变社会的现况,我也不想与那些所谓大的词连接,也不想与结构连接。”
“身为一个书写者,我这种变态的、写作的、艺术的欲望是什么?”“这个称之为艺术的欲望它到底是什么?”
“艺术它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?”“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?”
我想如今的某些讨论或许能够满足林奕含的期待,因为确实有人正在同她一起叩问。